3月31日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应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邀请来我校就《监察法》的修订做了一场精彩的报告。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姜保忠主持报告会。
秦前红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解,监察机构派出机关的设置,监察措施的法理认知,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区别,监察权与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权,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之间的关系,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制约,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讲解。
报告会后,秦前红与该院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听取了学生的问题,并进行了解答。
据悉,秦前红长期致力于《监察法》的研究,曾参与了当前《监察法》的起草工作。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宪政与法治国家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宪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首席行政复议专家、武汉大学校长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同时是中国人民大学、深圳大学、新疆大学、郑州大学、广东商学院等十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