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滞留在湖北省(不含武汉市)的教职工返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滞留在湖北省(不含武汉市)的教职工若返郑,须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单位报告,持湖北省健康码“绿码”,并在返郑后按照学校要求居家隔离14天。
二、教职工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做好教职工返郑的信息上报和关心服务工作。
学校防控办
2020年3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校长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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