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
为积极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有关规定,部署安排我校就业创业工作,我校将举办2017年就业创业工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 间:2017年5月9日15:00,14:45入场完毕
地 点:新校区行政楼东配楼202报告厅
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各院(系)书记、院长、副书记、团委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和10名学生代表。
就业指导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