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总结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经验,展示校园文化建设成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历史积淀、校园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的校园文化精品,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的成长发展需要,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首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文化十大品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校园文化品牌评选旨在发挥文化的品牌效应,凝练和挖掘出一批能体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历史文化积淀和办学特色、内涵丰富、品位高雅,具有示范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校园文化品牌。在遵循文化发展自身规律的前提下,通过长期的培育、引导和有计划的管理与建设,逐步建立富有人文精神和财经政法文化特质、具备一定传承性和较强传播力、影响力的校园文化体系,形成全校师生共有的价值理念,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评选范围(一)积极探索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二)凸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三)推动学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创新功能,促进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举措。
(四)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
(五)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六)推动学校实践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好经验、好成果。
(七)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评选条件
(一)主题突出,目标明确。能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能够体现学校精神的内涵,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学院、专业的特色;能够体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发展成才的需求。
(二)具有校园文化的育人效应。能够发挥育人功能,通过文化活动平台,激发师生员工发展和成才的需求。
(三)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已初步形成文化品牌活动的名称、标示、符号、概念、内容、风格等深入师生内心的形象元素。能够显示出较强的品牌传播力。参与人数多,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师生知晓率和认同率比较高,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四)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品牌实施已经连续三年及以上,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等)保存完整。
(五)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不断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经典文化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能注重可持续发展,对未来两年该品牌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校园文化品牌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校外专家组成。
(二)评审工作小组在校园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
(三)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受理校园文化品牌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校园文化品牌进行评审;
(四)对获得“校园文化品牌”的单位,学校向所在学院或部门颁发牌、证,并对该文化品牌建设予以经费资助。特别优秀和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将优先作为报送教育部和河南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荐对象。
(五)校园文化品牌每2年进行一轮评选,同一项目可连续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各部门向评审工作小组提交评审材料申报,每单位申报1—2项;
(二)初评:评审小组对申报品牌进行初评,确定初选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终评:召开评审答辩会: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由评审专家组拟定列入校园文化品牌建设的项目,并报学校审核通过。
六、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创新思路,凝练主题,确定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建设品牌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文化十大品牌》申报表(见附件),提交3000字左右总结材料,材料应提炼明确的主题,包括工作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取得经验、未来发展与展望等。提交能够充分展现申报品牌的电子照片3-5张及录像、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三)本次评选活动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0日,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56781924@qq.com,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品牌”。同时将纸质材料2份交至校党委学工部思政科(行政办公楼220房间),联系电话:86175605,联系人:赵绍春。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