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文明向善的社会正能量,校文明办决定开展“文明家庭”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文明家庭”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家庭;
(二)“身边好人”评选范围为我校师生员工。
二、评选时间
(一)10月9日—10月25日组织推荐及上报材料;
(二)10月26日—11月5日评选表彰。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爱党、爱国、爱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在婆媳互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尊知重教,移俗勤俭、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某个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口碑好的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
(二)“身边好人”评选条件: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有良好表现的个人,事迹令人感动,师生认可度高。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每个部门推荐上报家庭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有效户数的10%,最少不低于1户。身边好人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最少不低于1人。
(二)文明办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5户“文明家庭”和5名“身边好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统一上报申请材料,每个申报家庭送加盖公章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一份,家庭生活照一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身边好人”申报者需报送加盖公章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身边好人”推荐表》一份,个人生活照一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校文明办733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校文明办邮箱:hncdwmb@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深入动员,层层发动,明确到人,认真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确保所推荐的家庭和个人事迹突出,得到师生认可。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利用评选契机,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和“身边好人”的优秀事迹,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职工“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身边好人”推荐表
附件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推荐汇总表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