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内各类报刊、新媒体公众号的管理,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媒体公众账号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党委宣传部拟对校内报刊、新媒体公众号开展年度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对象
1.我校以院系、部门或以共青团、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编辑的各种定期、不定期报刊。不包括经国家批准出版的期刊、报纸和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公文性简报等信息资料以及校内的启事、广告、通知等。
2.各院系、部门和共青团、社团等群众组织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名义或使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正式资料及身份,已认证或未认证的微博(新浪、腾讯)账号、微信公众号、人人公共主页、移动客户端(APP)、移动WAP、电子杂志等新媒体公众账号。
二、有关要求
1.校内各类报刊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刊物审核登记表》,并由所属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需将2017年全年度刊物每期一份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2.各院系、部门和共青团、社团等群众组织主办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众账号要认真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媒体公众账号备案表》,经确认后报送党委宣传部。
3. 登记表、备案表和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前报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西配楼308室;联系人:张艺、程丰;电话86155701)。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刊物审核登记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媒体公众账号备案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