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孔子曰“君子以诚为贵”,孟子亦日“人无信则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人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期末考试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清清白白考试,堂堂正正做人。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在学业上勇攀高峰,更要在考试中以诚信为本,杜绝作弊行为,抵制不良考风。为此,特将考纪重申如下:
我校对考试违规实行零容忍,凡考试违纪或作弊,一经发现,坚决处理。在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考试及本学期补考考试过程中,我校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警告12人,严重警告处分49人,记过3人;在刚刚毕业的2014届学生中因考试作弊不授予学位67人。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凡是考试作弊者,将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且不得申请复议。特别要注意的是,你的所有违纪、作弊信息将录入教育部学生学信档案,此档案将跟随你一生。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诚信制度,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将会影响你的诚信记录,你以后的经商、贷款、办理信用卡等行为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同学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勿耍小聪明铤而走险,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苦酒,抱憾终生。希望同学们认真备考,靠自己的辛勤努力和真才实学,求得考场上的出色发挥,发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学风,诚信应考。让我们真诚地面对自己,诚实做人、踏实做事,用实际行动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还考场一片洁净的天空!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