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一称谓所表现出的对农村、农民的歧视,越来越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邸瑛琪建议,不应再继续使用“农民工”这一称谓,应以“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谓取而代之。
邸瑛琪说,农民工称谓是计划经济时代城乡二元体制思维的产物。农民,在计划经济时代因为农村的经济落后、文化封闭,个人素质低下,被视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称谓,将农民放在“工”的概念之前,意在强调不同于城市居民的地方。
他认为,农民工称谓表现出城市的一种优越感,城乡二元的社会体制,剥夺了农民的许多权利,如农民的居住权、健康权、工作权等。
农民工称谓还表现出对农民的群体素质的歧视由于农村落后,因而农民也是经济落后、文化落后、素质低下的文化符号。农民工称谓对农民身份的强调,实际上强化了这种文化符号的征表意义。
广大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从事的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工作最苦、最累、最脏,工作时间最长,而劳动所得的报酬、生活待遇与他们的付出和创造的价值远不成正比例,并且由于不具有城市居民的身份而不能进入城市的主流生活。农民工的称谓,使其和城市居民产生了距离感。
“中国目前仍是一个以农村为主的社会结构,农民的比例占中国人口半数以上,因此,尊重和保护农民的人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现行环境下,处于弱势的农民群体应该享有公平对待的权利。”邸瑛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