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校法学国际学院、法学院联合在我校新校区1号教学楼219教室举办了一场专题讲座。著名法学家、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公丕祥教授担任主讲嘉宾。著名法学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龚泰廷教授担任点评嘉宾。专题的题目是《中国模式:司法改革与能动司法》。
报告会上,公丕祥提出中国模式就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推进中国发展的一种战略选择。历史证明,中国模式所揭示和反映出来的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进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模式不是一个凝固的片段,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本身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同时,中国模式具有历史的正当性。其本身是开放和包容的,要容纳不同民族和国度的优秀成果,体现普适价值的内在要求。他还认为,要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创新与发展,关键是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走出一条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要强调通过对本国国情的把握来选择适合本国社会生活状况的司法制度模式。“能动司法”强调司法要回应转型社会的司法挑战,通过司法能动作用的发挥,保证社会变革进程的稳步推进,体现了中国司法发展的未来前景。
龚泰廷对公丕祥的经历及学术研究方向做了介绍和高度评价。同时对他的讲演内容进行了分析和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