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招生办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成人、自考招生特重申以下规定:
1.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成人或自考招生;
2.任何单位不得和招生中介或办学机构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3.任何单位不得出租或转让办公场所给招生中介或办学机构;
4.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和中介或办学机构合作建立与招生相关的网站;
5.各单位要教育本单位职工及在校学生不要参与违规违法招生活动;
6.凡因招生问题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