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是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领导下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受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指导。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规和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双百”、“二为”方向,组织、团结全校有志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研究和探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而努力。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1.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规划,并组织力量认真实施;
2. 调查了解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校党委和学校主管思想政治教育的部门进行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召开学术研讨会或举办其他形式的科研活动,交流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科研成果和信息;
4.总结、推广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研究成果;表彰奖励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5.参加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及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活动,完成其委托的工作。加强同兄弟兄弟院校思想政治研究会的联系和交流;
6.编辑出版研究成果和研究资料。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的组成及入会方式
本会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思想政治工作者和热心思想政治教育的我校教职工,都可申请加入本会。个人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有关处室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第五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接受和利用本会的书刊和资料;
3.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
4.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和倡议。
第六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努力从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并向本会提交科研成果和信息、资料;
4.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组 织
第七条 最高权力机构及职能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全体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决定工作任务;确认理事会的组成;决定其他重大事宜。全体会员大会的职能是:
1.选举产生理事会;
2.听取并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修改研究会章程;
4.讨论决定研究会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 领导机构及职责
本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热心研究会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组成,由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总结、检查本会的工作。理事会的职责是:
1.执行研究会全体会员大会的决议;
2.研究工作规划,制定工作安排,总结研究会的工作;
3.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和其他学术活动;
4.筹备召开下一届全体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处设在秘书长所在单位,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理事长行使的职权有: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检查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大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等。
第九条 研究会根据工作需要,可经理事会研究,设置若干专业研究小组。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条 研究会的经费来源
1.学校拨款;
2.有关部门赞助。
第十一条 研究会要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办事节俭,开支合理;帐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