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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与郑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细则》被指冲突

2012-05-10   作者:   点击: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新规明确,应由相关单位、责任人承担责任的4种情况,例如出现小区大面积水管爆裂,不得使用住宅维修资金。

  而去年,郑州出台细则,规定出现高层住宅供水主管道严重漏水,导致供水中断等7种情况,可紧急启用维修资金。

  这两项规定是否有冲突?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都称,并不冲突。

  【河南新规】 4种情况,不得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该细则对维修资金使用进行限制,应由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承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的4种情况,不能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他提醒市民,在收房入住后,一定要记得查验商品房质量保障书和保修书,看清楚其中明确标示的房屋各部件的免费保修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有此一问】 河南新规与郑州细则是否打架?

  在省里的细则出台前,去年1226日,郑州市已印发了《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出现高层住宅供水主管道严重漏水等7种紧急情况,可以不需要让小区内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启用维修资金。

  河南新规与郑州细则是否在打架?省住建厅、郑州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并不冲突。

  郑州房管局物业维修基金中心副主任范新生表示,郑州的规定是这样执行的:在相关单位、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应由这些相关单位、责任人承担。没有相关单位、责任人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且不符合上述4种情况,但是又属于7种紧急情况的,就可紧急动用维修资金。

  【郑州房管局】 7种紧急情况下,市民仍可动用维修资金

  记者注意到,河南新规中,并没有“紧急情况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这项规定。这是否意味着,郑州市“紧急情况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需要修改?

  范新生告诉记者,两项规定不矛盾,郑州市的规定不需修改。今后,在7种紧急情况下,郑州市民仍可动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4种情况

  1.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2.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维修资金如何申请?

  郑州房管局物业维修基金中心副主任范新生说,房屋出现问题时,该不该修、谁来修、花多少钱,要由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不过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业主代表或者相关业主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请维修资金比较简单,可以拨打申请电话0371-67889259,或到各区房管局维修资金办事窗口提出申请。

  今后,郑州市还将开通网上或短信申请,并制定办理业务所需材料统一式样的表格,供申请人网上下载或者到办事窗口领取。

  【业内人士】

  建议河南建立“房屋应急维修绿色通道”

  “修房最大的障碍不是‘没钱修’,而是‘有钱修不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社说,我省新出台的细则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她举例说,我省马上进入雨季。按规定,房屋一旦过了质保期,再发生漏雨情况,需要先在小区公示、2/3的业主签字,之后房管部门核实,然后再放款。因为流程多,有时甚至会出现维修资金到位时,雨季早已过去的情况。

  刘社建议,我省应简化程序,缩短维修时限。对于紧急情况,应建立“房屋应急维修绿色通道”。将屋面漏雨、墙体渗漏、地下给排水管线损坏、室内给水共用管线爆裂、小区窨井外溢、楼内共用电路发生故障等严重影响住用功能的故障,纳入应急维修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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