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大学博士生导师王立志应邀到刑事司法学院会议室做了题为“刑法目的解释”的学术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及部分师生聆听了此次报告。
王立志为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他翻译了国外五部刑法学著作,填补了我国刑法学空缺,并且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硕果累累。在报告会开始之前,院长李卫平教授向王立志颁发了学院客座教授的聘书。
王立志围绕着刑法解释,刑法目的解释及必要性,具体使用和合理限制展开了报告会,由浅入深,步步递进。首先对刑法解释的概念,原因和用处进行讲解,活用案例,结合诉讼经验,取得很好的讲解效果。紧接着重点讲解了刑法解释目的及必要性和具体适用,他引用生活中幽默的例子,深入浅出,引发在场师生强烈共鸣。不仅如此,其引用大量时事新闻和案例,讲解的诙谐易懂,极大的丰富了学院师生的视野。最后,他提出刑法目的解释应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语言简洁,案例经典。
王立志把刑法目的解释讲解的详细易懂,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让同学们在轻松的氛围中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