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豫高发【2017】157号),我校获得“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为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在全省教育系统的进一步开展,2017年5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下发了《关于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17】71号)。接通知后,我校党委高度重视,由党委统战部会同学工部、后勤处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我校《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围绕“五个一”,即加强政治引导、抓好基地建设、保障餐饮条件,开展主题教育和丰富联谊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管理,着力促进全方位育人,铸牢各族师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