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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河财政文〔2011〕13号)

2011-03-29   作者:张伟   点击:

为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和实施“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加强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人才引进必须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引进人才要有利于师资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人才引进要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统筹其他学科发展和新兴学科建设等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以及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才。

(三)注重学术、德才兼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引进条件和待遇

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对于全职调入学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正常的工资福利以外,学校同时提供相应优惠待遇。具体条件要求和聘期待遇参考下表:

类别

基本条件

住房补

贴、安家费

(万元)

科研配套及启动费

(万元)

月津贴

(万元)

提供

房源

(�)

 

解决配偶工作

 

1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具有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领军地位者

150

100

8

160

解决

 

2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国家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省级“百人计划”入选者、在国(境)外著名大学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人选

100

50

5

160

 

解决

 

3

省级特聘教授入选者、在国(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且在国际SCISSCIAHCI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论文者

30

20

2

(省校合计)

130

解决

 

4

符合校级特聘教授条件者

(条件参见附件一)

20

10

0.8

130

解决

 

5

优秀博士

(条件参见附件二)

8

5

0.3

100

配偶为硕士者解决

6

博士

5

3

0.1

 

 

两地分居且配偶为硕士者解决

7

硕士(仅限于会计、金融、外语、艺术专业。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相同,且均为985高校,或有本专业博士点的211高校)

 

 

 

 

 

 

 

 

 

前三类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首批限于经济、管理、法律三大主干学科。对引进的前三类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工作用车和配备助手等。

为保证上述待遇的落实,学校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工作、解决住房问题和月津贴等。同时学校鼓励相关院(系)利用自有经费对引进人才的科研工作进行资助。

三、工作程序

(一)制定计划。各院(系、部)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人才引进计划,并对引进人才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目标提出明确要求,报学校人事处审批后执行。

(二)发布信息。学校统一通过相关媒体和渠道,对外发布引进和招聘人才信息。

(三)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相关院(系、部)对拟引进和招聘人才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组织考核。

1.学校成立由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和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对拟引进和招聘的前四类人才进行考核评议; 后三类人才由人事处、相关业务部门及引进院系组织考核。

院(系、部)成立由院系党政领导、教授代表组成的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相关学科拟引进和招聘的人才进行面试。

2. 人才引进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和面试情况对引进和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者,方可提交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评议。

3.学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召开会议。院(系、部)陈述引进理由,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及拟聘人才的学术水平、业务水平、发展潜力等,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者方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

(五)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经审批拟引进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学校人事处办理有关录用、调进、聘任等手续。

四、人才管理

(一)引进人才到学校报到时,须与学校签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在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支持其提出的辞职、自费出国、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开,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

(二)对引进人才实施目标管理。通过签订目标任务书或聘用合同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考评。

(三)引进人才申请科研启动费,需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专项资助科研经费申请表》,经所在院(系、部)同意,科研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科研启动费按项目进行管理,分阶段下达。初次下达经费为批准经费的50%;来校工作满3年考评合格再下达批准经费的30%;在校服务期年度考核均合格后下达剩余的20%

(五)科研启动费按照学校财务的规定,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检测费;培训进修费;学术会议费、课题调研费、期刊编辑费等。

六、工作考核

(一)建立考核评估制度。遵循科学研究和人才成长规律,尊重和保护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思想,鼓励探索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人才的考核评估体系,对引进人才定期进行定量和定性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确定下一阶段的支持和资助力度。

(二)考核形式和内容。引进人才来校工作满3年,学校对其进行中期考核;来校工作满5年,学校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重点是教学科研等工作实绩。不同类别人才的考核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三)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相关院(系、部)考核小组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并签署考核意见,提交校人才工作专家委员会考核评估,最终形成考核意见报学校审定。

(五)考核中如发现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违反校规校纪等行为者,经查实后,给予相应处罚。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予以解聘。

七、附则

(一)拟引进和应聘人才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两名以上同行专家推荐信、主要学术成果(工作)业绩、预期工作方案及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学校将予以辞退。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

       2.优秀博士条件

 

 

                            

 

 

 

 

 

 

 

 

 

 

 

 

 

 

 

 

附件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校级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遴选更多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国内著名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大力推进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力,实现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特聘教授岗位原则上在我校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设置,分期进行。每一学科限设特聘教授岗位一个。

特聘教授岗位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为一个聘期。特聘教授岗位实行聘任制。

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由各院(系、部)提出申请后,校人才引进工作专家委员会根据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提出拟设岗位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为保证特聘教授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聘期内一般不担任校内任何实质性党政领导职务。如聘前担任实质性党政领导职务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成就(主要参考聘前5年的教学科研业绩),应主持完成过国家级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成果奖励或在本学科顶尖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三)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四)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性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过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六)身体健康,能保证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三、岗位职责和聘期

(一)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及前沿领域学术讲座,积极推动本学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2.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为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做出实质性的成就;

  3.聘期内主持一项国家级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影响的专业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一、二类期刊)3篇以上,并被广泛引用;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5.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并在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提升本学科在国内、国际的影响。

(二)聘期
  特聘教授聘期为五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法,首期为三年,聘期内考核合格,续聘两年。满五年聘期后,经考核优秀者,可以续聘。因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在岗工作者,可以解除聘期。

四、待遇

(一)在享受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同时享受校内津贴)的同时,岗位津贴每年9.6万元人民币。

  (二)聘期内,校内无住房者,学校提供130�左右的房源,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并安排配偶工作。学校有住房者,不再提供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可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贴。

  (三)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需要,学校提供必要的学科建设经费。

  (四)提供科研工作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等。

  五、遴选与聘任程序
  学校发布招聘信息,个人提出申请;院系评议;学校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聘任意见;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受聘人选;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约;校长聘任。

六、申请材料

()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工作简历)以及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介绍材料。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复印件(包括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的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AHCICSSCI收录论文以及其他引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科研项目立项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目录等。

  ()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学术职务的任职证明。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证明。

 

 

 

 

 

附件二:

 

优秀博士条件

 

优秀博士指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过国家级课题。

2.在我校规定的一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

3.在我校规定的二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4.在我校规定的三类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5.海外博士应在国际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以上发表的论文,本人应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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