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至24日,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举行,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实践、环境法学未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等议题展开研讨。副校长陈晓景应邀出席并担任分论坛点评人。
陈晓景在点评中指出,长江大保护司法保障机制是融合宪法学、环境法学(流域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及诉讼法学等多部门法在内的法学研究课题。长江流域的整体性特征和我国各地方行政区域管理区域内社会事务及环境资源的规定,共同决定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进程中,必须建构起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
(供稿单位:法学部;审核:王健;编审:乔现伟;签审: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