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政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历史学博士,河南省优秀社科专家、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中国古代诉讼制度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出版专著《先秦诉讼制度研究》《汉代诉讼制度研究》,在《中外法学》《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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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有交代,也不误人子弟”
程政举认为,学术研究是高校的基本任务,是高校办学水平的体现,也是高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只有做好了学术研究,才能提高教学质量。“既然我选择了教师这个行业,就应该深入地投入进去,做一些有价值的事情,出一些研究成果,对自己有一个交代,在教书育人方面也不误人子弟。”
“兴趣不是找出来的,而是责任感培养出来的”
围绕年轻老师在学术上寻找兴趣点、确定研究方向这个话题,程政举给出了他的观点。他说,兴趣很多时候不是找出来的,而是由责任感培养出来的。在2003年到郑州大学攻读历史学博士之前,他从事了十几年的民事诉讼法教学工作。后来在从事历史学研究时,他根据自己的前期诉讼法教学经验,结合历史学科的研究,选定诉讼制度史作为研究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发表了一些成果,这更加激发了他对这个领域的兴趣和热爱。“只要你投入了热爱,兴趣就会源源不断。”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
为了专注学术研究,程政举主动辞去了刑事司法学院院长职务。关于回归学术,他说,选择了学术研究,就应该舍弃一些东西,对自己感兴趣的学科和领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一个人精力有限,“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行政管理工作对学术研究有一定影响,辞去行政职务回归学术,这是基于热爱的选择。
“研究中国古代诚信诉讼制度,有积极意义”
程政举今年成功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中国古代诚信诉讼制度研究”。谈起这项研究,他表示,此前关于诚信诉讼制度的研究成果不多,他做了20多年的诉讼制度史研究,一直想对这个课题进行梳理。他认为,中国古代对诚信诉讼非常重视,《尚书》《二年律令》《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都强调刑事诉讼中的真实诚信。研究中国古代诚信诉讼制度研究,对于我们今天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司法,对于今天的司法审判,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多学科交叉,有助于从不同视角看世界”
正是基于诉讼法教学实践和攻读历史学博士的经历,程政举利用交叉学科的优势,在中国古代诉讼制度史教学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关于多学科交叉,他认为,世界是多元的,某个专业对世界和社会的看法有一个特定的视角,交叉学科或者选择多个专业有助于从不同的视角看世界,有助于全面分析问题,从而做出比较正确的选择。他建议青年学生,如果有能力的话可以选择第二专业,涉猎多学科的知识,这对将来的就业、工作、人生都有裨益。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审核:丁勇;编审:乔现伟;签审: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