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占善刚教授莅临我校,在刑事司法学院504会议室以《民事诉讼中的主张、否认与抗辩》为题作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姜保忠教授主持。学院诉讼法教研室部分教师、诉讼法学全体研究生以及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上,占善刚首先提出了概念界定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性。他结合两起典型案例,阐释分析了上下级法院就同一案件事实、同样证据得出不同裁判结果之根本,在于否认与抗辩的认识错误。占善刚提到,原告对所主张的请求原因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抗辩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请求原因事实和抗辩事实皆称为主张,原被告的主张事实为证明的对象,即“谁主张,谁举证。”
占善刚的精彩讲座,使参会师生获益匪浅,激发了大家学术研究的热情,在场师生踊跃发言,积极提问,热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