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在新校区1号教学楼220报告厅,召开了由法学院、科研处等单位联合举办的法学高层论坛(一)。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徐崇利教授应邀作了题为《中国崛起与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进路之演进》专题讲座。报告会由科研处处长史自力教授主持,法学院、法学国际学院的师生及公共法学院的相关教师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徐崇利教授以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GDP总量比重的变化,论述二者之间由“贫富悬殊”时发展中国家诉求“实质正义”到“渐趋平衡”时主张形式正义的演变历程。重点分析了作为新崛起的发展中的中国,在世界经济、政治、社会权利方面应享有和应争取的待遇,论证现行中国随着自身经济实力上升在贸易、投资、货币政策上仍然要立基于形式正义下的“规则普适”。日后,中国成为发达经济体将不是基于“利益”而是基于“价值”,支持发展中国家建立更加公正的国际新秩序。
讲座中,徐教授紧扣主题,从法律的层面为我们揭示了中国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进路的前后变化。徐教授旁征博引、生动对比、妙语连珠,将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整的呈现在大家面前,为台下听众奉上了一场知识的饕餮盛宴。徐教授精�的讲座获得了全场师生多次、长时间、热烈的掌声。